不止于此。不要说个人财产,就连骨肉至亲都可以舍弃。战争年代,把刚刚出生的婴儿送给当地的农民,这在高层共产党人中是非常普遍的。陶铸的妻子曾志,同前夫生了三个儿子,两个儿子生下来才四十天和十三天便送了人,一个儿子由党出面卖了一百块大洋以筹措急需的组织经费。江西苏区时,国民党曾派人游说、策反共产党将领,其中就有红军军长黄公略的一个异母哥哥和一个叔父,黄公略当即报告毛泽东、朱德,把他们都杀了。共产党由如此“特殊材料制成的人”组成,任何政治对手都不能不败下阵来。
井冈山是红军的发源地,毛泽东上山之前,已有袁文才、王佐的一支土匪武装盘踞。这支队伍与毛领上山的“秋收暴动”的农民合并,成为“中央红军”最早的基本成员。袁、王二人都加入中共,又都被共产党所杀。十大元帅之一的贺龙,十六岁就当上哥老会的十排老,十九岁以两把菜刀起家建立武装。中共建政后,这段故事被说是成“两把菜刀闹革命”,其实就是当土匪。他先是领著三十来个人抢了镇团防局的四十条枪,聚众失败;又领著二十个人去攻打盐税局,杀人抢枪;第三次,砍了赴任路过的慈利县县长的两个护兵,接著又缴了二十来个溃散的川兵的枪,这才拉起一支队伍。被国民革命军收编后,当上军长,八一南昌暴动任总指挥。暴动失败被打散,贺龙回到湘西重新拉队伍,还是以龙头大老的身份拉拢和收编多部土匪,成立红二方面军。解放初期,共产党在湘西大规模剿匪,剿的就是像当初贺龙这样的土匪。许多本内容纪实的剿匪记,描写土匪起家的故事,与贺龙的行径毫无二致。文革后有些湘西学者提出,那些不应该算“土匪”,应该算“农民武装”,就像《杜鹃山》中未抢到中共党代表柯湘之前的雷刚的队伍。问题是雷刚本身也是土匪,不论是抢到柯湘之前还是抢到柯湘之后,也不论是井冈山式的还是梁山泊式的。贺龙打团防局,如果说多少还有一点“打反动武装”的意思,那么打盐税局算什么呢?和抢银行、打税务局、邮局有什么区别?文革中贺龙被指为大土匪、大军阀,倒是道出了事实的真相,只是无人敢顺著这条线索,触及到共产党的实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