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还健在,大舅的父母年纪还轻,家有大片田园,在城里开有商铺,是那条街上有数的殷实人家。大舅的祖母平日里吃斋念佛,为人慈善。有灾民上门,听说是祖孙俩乞讨,老祖母觉得可怜,让佣人从饭缸里装两碗稀饭相送,吩咐夹几块咸菜,让人家可以下饭。一会儿工夫乞丐把饭吃完,两个大碗舔得干干净净,一粒饭渣不剩,整整齐齐叠放在门外石条上。老乞丐消失不见了,剩下小乞丐坐在门外放声大哭。
小乞丐被自己的亲人遗弃,其中应当有很多不得已。大灾之后,遍地流民,生活无着,乞讨不易,孩子养不活,与其饿死街头,不如找个好人家作归宿。这种时候谁愿意收养小乞丐?穷人家糊口艰难,多一个人多一张嘴,不会想要收养,富贵人家养得起孩子,却不一定喜欢小乞丐,否则早就世界大同了。无奈之下,老乞丐只有这种办法,看准一户合适人家,把孩子遗弃给他们,也许就给孩子谋了一条生路。如果大舅的老祖母不动可怜之心,不管乞丐讨要,或者随便给点剩菜剩饭打发,估计不一定会让人家赖来一个女童。恰是老祖母的善心让老乞丐感知,认定这家人心眼好,远胜他人,于是抓住机会,强行托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