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任第三十八集团军总司 令,授中将街。守备陇东及兰垣、海原一带防务。抗战胜利后,曾任第十八 绥靖区司令官。大陆解放前夕去台湾。
董康(1867—1942)汉奸。字缓经。清末进士。辛亥革命后留学日本。 曾任北洋政府大理院院长、司法总长、财政总长。九·一八事变后,曾赴日 本讲授法制史。1937 年 8 月平津沦陷后投敌,参与组织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, 历任议政委员会常委,法院院长、司法委员会委员长。1940 年汪伪国民政府 成立后,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。
董必武(1886—1975)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之一。原名贤琼,又名用威, 字洁畲,号壁伍。参加辛亥革命,加入同盟会。1914 年留学日本。1921 年出 席中国共产党一大,为中共创始人之一。1928 年到苏联,入莫斯科中山大学 特别班和列宁学院英文班学习。曾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、中央政府最高法院 院长。1934 年参加长征,北上抗日,到陕北后,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。抗日 战争爆发后,参加国共谈判。曾任中共中央长江局民运局长、南方局统战委 员会主任,积极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。曾创办抗日军政干部训练班, 为创建鄂中抗日根据地和发展抗日武装力量培养干部。1938 年 7 月起以国民 参政会常驻参政员身份,开展抗日反顽斗争和统战工作,壮大抗日民主阵营。 1945 年 4 月代表解放区出席旧盒山联合国制宪会议。抗战胜利后,任中共代 表团成员,参加国共两党谈判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代主席。著作辑有《董必武选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