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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夜 > 解读大秦政坛双星:吕不韦与李斯 > 第6章完结

第6章完结

三十一年(前216年)?米每斛1600钱,一斛等于十斗,买一斛粮食,大约是1600钱,折算后,一万钱大约买1250斤粮食。异人有这么钱,生活改善了,交结朋友大方了,穿着也讲究了,逐渐改变了自己破落寒酸的形象,为日后回国铺平了道路。

其次,吕不韦除了给异人五百金,自己又拿出五百金,购置各种珍奇物品,吃的用的,应有尽有,装在车上,一路西行,直奔秦国而来。《史记·吕不韦列传》记载,吕不韦做买卖,贱买贵卖,积累了千金家产,其实,千金形容钱财很多,不一定就是一千金,这次他拿出了自己家产的一大部分,并不是全部。他知道,以后用钱的地方很多,并没有孤注一掷。

吕不韦一路奔波,来到咸阳。咸阳是座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。公元前350年秦孝公迁都咸阳,到前206年秦灭亡,秦国在此建都144年。咸阳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精神面貌与东方各国有很大不同,这里奉行法家的一套,实行耕战政策,重农抑商,奖励军功,严刑峻法,人们致富的门路就两条,一为勤奋务农,努力生产,干得好,政府有奖励;二为当兵打仗,杀敌立功政府授予爵位。秦国自商鞅变法后,规定了二十等军功爵,从最低一等的公士,到最高一等的彻侯,立什么样的功,可以得到相应的爵位和社会地位。为奖励军功,商鞅规定,凡行伍中人,不论出身门第。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.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。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,不得拥有爵位。(图片:商鞅像) 秦国没有私人商业,没有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,要学文化,“以吏为师”,主要学法律。人们都知道秦法的严酷,不敢违反法律,每天丈夫离家,妻子丈夫之间常说的一句话就是:“失法离令,若(你)死我死。”意思是,违反了法令,你被处死,我也活不了,可别那样做呀!表面上看,秦国人人守法,但是它不是一种健康的、健全的法,它是让老百姓绷得很紧。秦国的这种政治文化,充满了法家的味道,它和东方的那种多元的、相对自由的文化差别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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