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并后不到数月,一份来自巾央纪检监察千部(“御史”)董俊翰的报告,就引起了中央的重视。!0^0*小`税`枉¨ _无+错,内~容!根据董的报告,收购旗昌其实是招商局的一个败笔,固定资产添置过多过快,运力大跃进,一下一子从11854.88吨上升到30526.18吨,看似红火,但不仅前期耗资巨大,而且维护费用惊人,船多货少,收取的运费甚至不够开支,导致每月亏损五六万两。
董俊翰建议中央应该设立专门的大臣主管这一巨大的“国资”,或者干脆停止官办,完全民营,政府只起监管的作用,从而减轻国家的负担。
李鸿章的回复是傲慢的。他先给中央写了封短信,认为董俊翰是“少见多怪”,“凡创办一事必有议其后者,多端指责”,并且感谢中央对新生事物的保护。之后,李鸿章又上了一个长长的报告,全面否认了董俊翰的几乎所有指责。但从李鸿章的报告中,也可以看出其从旗昌收购而得的是怎样一笔资产:“拟令该局(招商局)逐加挑剔,将旗昌轮船年久朽敝者,或拆料存储以备修配他船,或量为变价归还局本。,2?0¢2!3!t*x·t,.+c/o?m¢”但是,变卖船只一定要注意不能给“中外流氓”,以免他们“减价相挤”。李鸿章否认收购旗昌轮船后,导致资产闲置,而将其责任归咎于怡和、太古等外资轮船公司的价格战,“若无外人倾挤,江面生意尚旺,船只不至闲搁”。
李鸿章对招商局的种种维护,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将其上升到国家利权,甚至“关系国体”的高度,从而将对于招商局的批评或攻击统统归入对国家的不负责任之列,他甚至技巧性地回避出现“华商”二字,代之以“中华”。
最早建议中央兼并旗昌轮船公司的太常寺卿陈兰彬,在那份主题为“自强必先求富”的奏折中,第一次列举了招商局对“民族”和“国家”的贡献:招商局成立前,外资航运业在华年获利787.7万余两,招商局成立后,外资航运业在三年才获利813.6万两,简单比较就可以得出:“合计三年中国之银少归洋商者,约已1300余万两,将来扩而充之,中国可以自操其利。^薪/丸` . ?榊`栈- ¨哽·欣?嶵^快?”
薛福成估计,招商局成立六七年来,将中国航运利权收回了3/5(《筹洋当议》),而李鸿章日后也说:“创办招商局十余年来,中国商民得减价之益而水脚少人洋商之手者,奚止数千万,此收回利权之大端。”
这些意气风发的激情文字,或许能大长中国人民志气,但未必能大灭帝国主义威风。在洋洋洒洒的慷慨陈词背后,陈兰彬们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一个最为基本的前提:作为招商局假想敌的“洋商轮船”,其实,大半还是披着“洋皮”的华商。招商局“为国”截下的那些银两,本就基本不会外流。
其实,在李鸿章请求恭亲王设立招商局的报告中,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:华商资本大量以假外资的名义出现,既导致国家尊严受损,又使华商易受外商要挟。李鸿章说:“近年华商殷实狡黯者多附洋商名下,如旗昌、金利源等行,华人股份居其大半。闻本利不肯结算,暗受洋人盘折之亏,官司不能过问。”成立轮船招商局,可以“使华商不至皆变为洋商,实足尊国体而弧隐患,尤为计之得者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李鸿章并没有分析阐述何以“华商殷实狡黠者多附洋商名下”。也就是说,大清国的衮衮诸公们,其实自始至终都十分清楚,在星条旗和米字旗的护卫下,在金发碧眼的洋人的背后,真正的竞争者却是自己的同胞。
而更为吊诡的是,在这些为国企高唱的赞歌声中,普遍只提营业额,而不提利润,因为在那逐年递增的营业收入背后,是连年的亏损。招商局将自己打扮成推动GDP不断上升的英雄,一转身又从国家的兜里掏走大把银子,去填补利润败血症的无底洞。
在高高举起民